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崔岩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42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院(系):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始终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持续涵养 校园新风正气,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迎接学校第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现就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节日风气是干部师生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必须守住节点、久久为功。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院(系)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融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落实学校实施方案,结合开展“清风润仁心,廉洁铸妙术”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主题活动,及时对党员干部及教职工开展纪律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既要带头遵规守纪,又要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带头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公款租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变相提供酒水;严禁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及战友会等;严禁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坚决抵制利用节日之机结“人缘”、拉关系等不正之风;严禁借探亲之机干预基层事务、插手家族邻里矛盾;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在走访慰问、督查检查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加重基层负担。

  全体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各项规定,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院(系)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在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基础上,加强重点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教育制止,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要及时移送。校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校园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0535-6913230。监督举报信箱:图书办公楼 1 楼西侧东西走廊、13 楼东侧楼梯拐角处。


中共滨州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处 

2023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