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庆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郑翔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27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院(系):

  聚焦“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主线,为全力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全力推动安保维稳工作落到实处,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局面,现就组织开展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

  二、检查重点

  意识形态工作、校园安防、消防安全、燃气安全、交通(校车)安全、校园欺凌、重点人员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等。

  三、检查方式

  采取部门、单位、院(系)自查和学校检查组督查核查方式进行。

  (一)部门、单位、院(系)于9月26日-27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单位、院(系)要对照检查主要内容(附件1:安全检查项目清单),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持续推动整改,并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二)学校于9月28日组织进行督查核查。学校组织由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组成的检查组,实地对各部门、单位、院(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院(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安全检查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整改。各部门、单位、院(系)要聚焦安全重点工作,建立定期排查、动态排查等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和隐患问题动态清零。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松懈心态, 压紧压实岗位安全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既要追究相关直接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滨州医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3 年 9 月 26 日